关于开展首批福建省首席高级技师和
福建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组织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首批“福建省首席高级技师”、“福建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请各单位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席高级技师和福建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8]431号)精神和以下有关事项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符合福建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重点推荐已经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下属单位的通知工作,有关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必须于2月16日前送县人事局工人考核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887406。
三、各单位对评选表彰优秀高技能人才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劳动保障 高技能人才 评选表彰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