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参加“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是否计算工龄的请示》(厦人〔2009〕13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 的有关精神,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和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是指由政府人事、教育等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招聘、选派到欠发达地区和社区、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志愿服务及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和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报到正式工作之日为准。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