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2010年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的公告
根据龙岩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龙岩市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工作的通知》,2010年安排我县招募16名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做好2010年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工作,根据龙岩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10年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派遣工作的通知》(龙人综〔2010〕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0年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报名情况,对无符合条件要求人选的岗位作如下调整:
其他岗位仍按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龙岩市市级高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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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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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步云乡党政办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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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官庄乡党政办1 |
大专以上学历 |
不限 |
泮境乡卫生院岗位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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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官庄乡党政办2 |
大专以上学历 |
交通、土建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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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阳镇党政办 |
大专以上学历 |
财会或土建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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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溪口乡党政办 |
大专以上学历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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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砂镇党政办 |
本科学历 |
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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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二、招募办法
(一)本次招募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按满分100分计算;考核按龙人综〔2010〕37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总成绩由笔试、面试、考核得分相加。
(二)凡岗位条件要求相同的,招募考试与考核不分具体单位,统一进行;符合二个以上不同条件要求的岗位且服从分配的,按兼报岗位办法进行招募,只参加一次考试与考核,成绩作为相应岗位的考试与考核成绩计算。
(三)相关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募岗位人数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考试
1、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9日,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10年7月2日前向上杭县人事局调配股交2张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2)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参照招考公务员笔试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招募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相关岗位进入面试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兼报岗位的人员,如果都进入所报岗位的面试,则计入所报有专业要求岗位的面试名额,只参加一次面试,成绩同时作为兼报岗位的面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果只进入一个岗位面试,则按该岗位进行面试。
(4)若相关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时间地点:另定,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按照面谈的方式对考生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进行测评。
(3)因报名人数不超过招募岗位人数而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必须合格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1、根据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相加)由高到低的依次排序,确定各岗位招募人数2倍的人员参加考核,相关岗位进入考核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考核。兼报职位的人员,如果都进入所报岗位的考核,则计入所报有专业要求岗位的考核对象名额,只参加一次考核,成绩同时作为兼报职位的考核成绩计入总成绩;
2、考核主要以查阅个人毕业生档案为主,为做好本次招募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中如有毕业生档案在县外的,必须在2010年7月12日前将本人毕业生档案按规定转到上杭县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如需要,可提前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逾期档案未送达的,按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处理。
3、考核工作按照市人事局龙人综〔2010〕37号文件要求进行,主要有:
(1)考核报名的毕业生是否属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本、专科(高职)生(含电大普通专科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和非在职研究生。
(2)考核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的信息是否属实,简历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奖惩情况、自荐信息、培训经历、获得证书”等栏目,确定情况是否属实,并填写考核意见。
(3)考核报名毕业生个人基本情况、在校表现和奖惩情况,并参照《2010年龙岩市“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量化评分说明》(附件一)给毕业生评分。
三、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得分的总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相关岗位体检对象,相关岗位确定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以考试成绩高分者为先。
(二)体检:
1、体检由上杭县人事局组织。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上杭县人事局通知。
3、体检内容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4、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相关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5、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
四、公示
1、上杭县人事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的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岗位条件要求相同的,由县人事局根据各相关单位的需求进行安排。
2、拟招募人员名单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人事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3、公示期满,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人选,由上杭县人事局将有关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批。
上杭县人事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10年龙岩市“三支一扶”报名人员
量化评分说明
一、基本分(65-75分)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
2、学习成绩合格,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学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评定为75分,大学本科学历的评定为70分,大学专科学历的评定为65分。
二、加分条件
1、中共党员加5分。
2、担任过校学生会、校共青团委员会成员的加5分;担任过院(系)学生会、院(系)共青团委员会成员、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加3分。此项加分仅取一项加分,不累加。该项目加分由毕业生提供相关证书或学校的其他资料证明。
3、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加5分。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包括获得过省级、市级(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获得院、系各项荣誉加3分。院、系各项荣誉包括获得过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此项加分仅取一项加分,不累加。该项目加分由毕业生提供相关证书或学校的其他资料证明。
4、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户籍所在的县(市、区)、乡镇分别加分,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加3分,户籍在本乡镇的加5分,此项加分凭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认定,仅取一项加分,不累加。
5、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低保户的加5分、困难户的加3分。该项加分对象中,低保户凭上杭县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困难户凭上杭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同时提供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由县人事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