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
闽人发[2007]211号
关于开展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确认和晋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完善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制度,建立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面试考官队伍,我省制定了《福建省国家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01〕31号)和《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规定(试行)》(闽人发〔2004〕125号)等文件,培养了一大批持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考官,初步形成了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面试考官队伍。为进一步加强面试考官队伍管理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对已获得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面试考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对符合晋级条件的,经过进一步培训考试合格后授予相应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官资格确认 (一)凡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满两年及以上者,均应由持证人据实填写《福建省公务员面试考官考核表》(一式二份),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连同《面试考官资格证书》逐级报送发证机关确认签章;设区的市直机关公务员面试考官考核表,由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含所辖县、市、区)造册,连同《面试考官资格证书》于2008年2月底前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省直机关单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未经确认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二)对于在面试工作中评分显失公正或违规违纪的考官,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考官资格,注销考官资格证书;已退休或长期未上岗参加面试工作的考官,视情注销资格证书。上述情况,请在汇总、造册时加以说明,以便更新考官数据库。 二、关于考官晋级 (一)晋级条件 面试考官申请晋级的,除了必须具备闽人发〔2004〕125号文件第五条“考官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有比较丰富的面试工作经验。 在申请晋级时,申请人必须提交独立设计的三道面试题(含题干和参考答案),不得摘抄已用过面试题或公开出版物的面试题,以及教材试题或互相转抄雷同的试题。请将设计好的面试题发往电子邮箱:fjgwy@vip.163.com。 1、晋升二级面试考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三级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满3年,并参加面试30场或担任面试主考官10场以上; (2)胜任面试主考官的工作,能客观、准确评价应考人员; (3)掌握常用的面试方法和技能,能独立设计一般面试的测评方案; (4)参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级别的公务员面试资格培训班并考试合格。 2、晋升一级面试考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二级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满4年,并担任面试主考官30场以上,或主持试题编制、在面试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2)掌握各种面试方法和技能,能研制面试试题和探索新的面试技能法;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全面组织开展面试工作; (4)有丰富的面试工作经验,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面试考官的能力。 (二)考官晋级程序 1、凡符合晋级条件的,可以由本人申请并据实填写《福建省公务员面试考官考核表》、《福建省公务员面试级考官资格评审表》(评审表贴一寸相片,一式二份),由呈报单位审核后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并提出意见,逐级报送福建省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评审委员会。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晋升考官级别的,持证人晋升考官级别时,须持原《资格证书》向发证机关换发相应级别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 3、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举办一级面试考官颁证仪式,二级面试考官颁证工作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附件: 1、福建省公务员面试考官考核表 2、福建省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重新确认汇总表 3、福建省公务员面试 级考官资格评审表 注:表格从《下载中心》下载。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